【第1问】你是流动人口吗?#流动儿童教育二十问

怎样定义流动人口及流动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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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定义

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的人口。

流动儿童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口[2]。

  • 背景补充

在国际上只有“人口迁移(Migration)”和“迁移人口(Migrant)”的概念,一般把“人口迁移”定义为人口在空间(地理)上的位置变动。美国人口咨询局(PRB)编印的《人口手册》(Handbook of Population)对于“迁移”的定义是“以改变定居地为目的,跨越边界的人口移动行为”(1980)。

“人口流动”和“流动人口”则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而在中国诞生的一种独特现象。伴随着人在中国境内空间(跨省、跨市、跨县、县内跨乡)上的位置变动,会发生户口变动或不变动两种情况。人口迁移和迁移人口伴随有户口的相应变动;人口流动和流动人口则没有户口的相应变动。

  • 实际情况

流动儿童,都是在当代中国高歌猛进的城市化浪潮中出生和成长起来的,如此多的“放牛娃”涌入城市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他们自身也经历一个城市化的过程,乡土性逐渐地从他们的心性中剥离,与此同时,城市以自己特定的方式塑造他们心智、观念、气质和认同,有学者称之为“日常生活的城市化”。[3]

据2012年新公民计划联合8个城市的10家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公益机构所做的《流动儿童社区教育需求调查》显示:包括出生在城市的孩子,总计有超过70%的流动儿童在学龄前来到城市;有超过50%的孩子明确表示喜欢在城市生活。熙攘的街头、丰富的商品与单调的乡村生活相比,更像是他们的生活常态。这些“生在城市”或“长在城市”的孩子与他们的父辈完全不同,他们已经是准城市居民,没有父辈那样浓厚的恋乡情结。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段成荣教授曾经分析,这些孩子与“老家”失去了联系,其中很多已经完全不具备在“老家”生活所需要的各种文化、习俗和知识,甚至连语言都不通了。城市将别无选择地接纳他们成为自己的成员。

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已经随父母在城市定居,从而在事实上构成了城市第二代移民,但在官方的分类系统里,被定义为“流动人口”而不是“城市新移民”(在当代中国,流动人口并不表征时间、空间特性,而是由政策界定的)导致其无法获得地方性的公民身份或者说市民权。

“流动人口”这一称谓的背后,则是其无法正常获得包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尴尬现实。尽管其同样拥有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愿望,但是却被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城市管理部门所排斥,成为了身边世界的局外人。而其中的流动儿童(18周岁以下人口),因为无法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在成长过程中则备受艰辛。

作者:魏佳羽,王会


[1]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2] 以上定义参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并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宗旨。

[3]参考《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身份产生与政治社会化》

本文首次发表于新公民计划微信号2014年11月18日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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